交通运输职业资格
通告第16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1号)及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制度规定,现将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各专业类别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李培玉等89人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王皓等649人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名单见附件)。
三、证书发放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请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收到证书后及时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计划,预计10月中旬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到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我中心将第一时间将证书寄送至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请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收到证书后及时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也请考试合格人员关注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网站。证书发放工作预计11月初结束。
特此通告。
附 件: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18年9月21日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
电 话:029-87298051
传 真:029-8729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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