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做好第一次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9日下午,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党支部召开“学《条例》、守纪律”研讨交流会,支部党员及协会全体职工集体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宋建忠主持。

会议首先对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有关要求进行再传达。同时,组织集体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两个章节的内容。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就是要使党员能够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

会上,同志们结合个人自学情况,以“学《条例》、守纪律”为主题展开了讨论,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进行了剖析并以之为警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进行交流。
自4月9日支部安排党纪学习以来,同志们深刻领会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扎实把握《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提高免疫能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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